--针对目前形势,公司高层召开专题会议。现转发会议纪要如下:
(2008年11月27日)
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5日 20:00-22:3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孙银龙、陈浩生、聂岑、庄伟强、唐建新、康 琰
家属代表:吴兰英、葛仲清、
会议内容:
与会人员通过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孙银龙明确要求如下:
一、今晨出现部分家属和部分员工赴泰州、姜堰的请愿,是不正常的也是没必要的。戴总、庄总受集团委派及时处理善后事宜工作是到位的。
二、对于家属的情绪,感情上予以理解,但今后只能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进行合乎程序的司法维权,由庄总负责。
三、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近期的主要分工为:聂总负责与银行的对应和财务安排,康琰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其它人员今后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维持稳定的工作,为此明确几条:
一是对擅自离岗者,不管什么理由,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是对今后组织职工离开工作岗位赴泰州、姜堰“请愿”的组织者,参与者当天即予以处罚;
三是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赴泰州、姜堰“请愿”的任何活动,不得提供任何方便,包括租车及提供其它生活用品等,涉及“请愿”活动的任何费用不得报销;
四是对今天的参与者,劳动纪律和经济方面暂不处罚,以免内部激化矛盾。
四、明天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各相互部门和单位报告目前集团内部主要的不稳定因素,并主动函告泰州市、姜堰市等有关方面,主动商请姜堰方面提出需要集团做的配合工作。解决问题必须走正道。
五、孙银龙两次讲话在公司网站被有关人员贴出去后,引起了网络上一定程度的关注,这不一定是好事。这本来是内部管理人员统一的口径的备用稿和统一思想的宣传稿,而不是对外公开的讨论稿。事已至此,只能宣传全文,不能断章取义,也不去争论。没有几个人是完人,孙银龙也会说错话,关键时刻,要有气度也要有雅量。
六、要充分相信并依靠无锡、泰州两地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正常的工作程序解决问题。尽力争取集团公司负责人和姜堰市委主要领导见面沟通。家属和法律顾问不要在其它场合,传达来自姜堰方面的刺激情绪的话。
七、集团各单位如有新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各单位负责人要提前上报康琰,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尽速函告泰州、姜堰方面。
八、今天泰州、姜堰市相关负责人在接访时原则答应的事项,由公司当事人跟踪落实情况。态度要认真,口气要协商。
九、今天的会议纪要要直接上公司网页,通知各单位传达学习。 |